第290章 带清:裤裆治国
“这个案件还挺出名,我还看过很多人介绍过乾隆时期的离谱杀人案,前因后果是这么回事。”
“皇帝对内阁、刑部下谕旨说:刑部上报审议浙江省一件案子,百姓张云湰,和邱方玉的母亲汤氏、以及邱方玉的妻子曹氏通奸。”
“后来汤氏、曹氏和张云湰合谋,把邱方玉勒死,事后曹氏畏罪上吊自杀。”
“刑部判决:汤氏是亲生母亲,依照‘亲母因奸谋死子女’的旧例,判发往伊犁给兵丁为奴。”
“这虽然是按旧例办理,但我仔细看案情,觉得判得太轻了。”
“汤氏先和张云湰通奸,被儿媳曹氏撞见。”
“汤氏怕曹氏泄露,就引诱儿媳曹氏也一起和张云湰通奸。”
“后来曹氏贪恋奸情,汤氏就和曹氏、奸夫一起合谋,把自己的儿子邱方玉勒死。”
“现在,儿媳曹氏因为谋杀亲夫,本来该凌迟,已经自杀,不再追究。”
“但亲生母亲汤氏,虽然是长辈杀晚辈,可这事完全是因通奸而起:她不但自己淫乱,还拉儿媳一起通奸,又因为儿子碍事,就听儿媳的话把儿子杀了。”
“这种行为,已经和儿子恩断义绝。如果她儿子邱方玉没有兄弟子嗣,”
“那汤氏这一杀,就等于让婆家、夫家绝后,关系极其重大。”
“旧例规定:亲母因奸杀死子女,不管是不是主谋,都只判发往伊犁为奴。”
“当初这么定,是因为母子天伦,不能和普通人杀人一样抵命。”
“但现在这个汤氏,自己淫乱无耻,不顾廉耻,没有夫妇伦理,又哪里还有母子情义?”
“乾隆认为。同样是母亲杀子女,亲母、继母也要区分。”
“继母不是亲生,心肠残忍,杀死前妻之子,罪行本来就更重。亲母虽然是亲生,但如果是因奸杀子,也必须和继母一样重办。”
“如今世道越来越差,人心不如古代,”
“居然有人无法无天、蔑弃伦常,行为和禽兽枭獍一样。我每次看到这种灭伦大案,都不忍心朱批,”
“因为我作为皇帝,不能用道德教化百姓,导致他们犯法,我和大臣们都该惭愧。”
“但也只能严明刑法、从重惩办,让恶人知道害怕。”
讲到这里,金禾还认真说了一句。
“举这种例子倒不是说这种通奸杀人案重判有什么问题,而是这种案件其他朝代肯定有。
毕竟离谱的人和事儿从来都没少过,但是清朝的皇帝通通都要下场,可以看出他们的法制体系一片混乱。”
“这里面还有这样一个例子,皇帝对内阁下谕旨:刑部审核上报了直隶通州一件案子,民间妇人邢李氏,和梁三通奸,导致丈夫邢大羞愤自杀。”
“刑部将邢李氏判为绞监候。我仔细看了案情:邢李氏和梁三通奸,被梁三的妻子马氏告诉了邢大。邢大带着李氏去岳母李刘氏家说明此事,说自己没脸做人。”
“岳母李刘氏当时好言劝慰,但邢大的愤恨还是解不开。”
“第二天早上,李氏还躺在床上没起来,邢大推门进来大骂,并用刀砍伤了李氏,随后扔下刀离开,自己投河自尽。”
“由此可见,邢大的死,明显是因为想杀奸没成功,羞愤到极点才自杀,毫无疑问。”
“夫妻虽是配偶,但夫为妻纲,妻子本应终身守节。”
“所以法律规定,如果妇女被人调戏奸污而坚决不从,最后羞愤自尽,都会特意表彰她是节烈妇女,用来树立风气。”
“就算是因奸谋杀亲夫的案子,如果奸妇一开始并不知情,到案后如实交代,因为她还有不忍心害死丈夫的心,秋审勾决时,往往会免她一死。”
“这些都是根据情理、维护社会风化。可现在这个邢李氏,她和梁三通奸,直接导致丈夫邢大羞愤投河自尽。”
“邢大的死,完全是李氏淫荡无耻造成的。她还有半点为妻的道义吗?”
“这种人如果还让她关在牢里、拖延不杀,还怎么树立纲常、推行教化?”
“现在直隶省的秋审勾决期限已经过了,但邢李氏不必再等,立即处以绞刑。”
“定下新规矩,以后遇到这类妇女通奸、导致本夫羞愤自尽的案件:”
“只要还在当年之内,都由刑部补进当年秋审情实,立即从重处理,”
“以彰显严明刑法、辅助教化的本意。”
分享了这几个例子之后,金禾感叹了起来。
“我相信从古至今,这种奸杀案就特别多,但是其他朝代就看不到皇帝亲自下场管这种事儿。
因为这跟国家大事儿就没有关系,这就是风俗教化问题,当地官员按照法律处理就行了,法律条文有问题的在朝廷讨论。”
“只有清朝这么奇葩,天天下场管男女之间这点屁事儿,还上升到了国家统治稳定的角度。”
“我自己算了一下,通奸这个词语,顺治出现了2次,康熙是0次,雍正出现了3次,乾隆50多次,嘉庆出现了40多次,道光30次左右。”
“这种离谱程度代入到咱们最高国家统治者,现在天天发抖音说哪家哪户什么通奸的事儿要好好惩治那么离谱一样。”
这个带入让直播间的人都跟着恶寒颤抖了起来,最后纷纷感受到了离谱的感觉。
金禾也是笑着继续开口了。
“清朝真正的吏治腐败赋税制度不管,就盯着一些男女通奸在管理天下了,说一句裤裆治国都是高看他了。”
“我最近看了一段资料,嘉庆四年到二十五年不含直隶、山西两省,捐监收入约4072万两。”
“嘉庆三年为了应付战争,卖了京官1437人,地方官3095人,筹集了大概几千万两左右。”
“道光三十年捐官收入大约3500万两,这些都是不包括其他商人报效送礼的收入。”
“至于商人捐款,嘉庆川楚善后商人出钱3000万两,嘉庆八年,为湖南衡州府的河工工程专门开的卖官筹钱项目,商人捐输2100万两白银。
道光二十一年,单年商人捐输1300万两白银,道光朝年均商人捐输800到1000万两。”
“所以有人吹清朝手段严酷,能逼的一群地主逼迫得交钱,实际上他们早就把官职卖的差不多了,全靠卖官统治天下。”
“最后几个皇帝也只能管一管男女之间的屁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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